2023年垫江县小学招生计划(2023年垫江县小学招生计划表)
2023-05-11
更新时间:2023-05-11 20:57:16作者:佚名
招生条件
1.乡镇小学招生(除城区桂溪街道、桂阳街道外)
各乡镇小学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学区的指导下,依据户籍按就近免试的原则组织本辖区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入学。
2.城区小学招生(即桂溪街道、桂阳街道)
垫江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县教委划定招生区域,学校按“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或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原则,组织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市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市内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为主要依据。
①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即:垫江城区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或法定监护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明或一年以上的实际经营证明材料等〕),县教委将在确定的牡丹中学、文化路小学、玉鼎小学、桂东小学、城北小学、城南小学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内统筹划分就读学校。
②在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未满一年、社保证明未满半年以及只有房屋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且未入学的市内户籍小学一年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城北小学、城南小学、玉鼎小学、机场希望学校等学校就读。
③市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了垫江城区居住证或房产证的按符合条件的市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只提供了租房合同或暂时居住凭证的市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到牡丹中学、城北小学、城南小学、玉鼎小学、机场希望学校等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