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中山坦洲镇裕洲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00:15:14作者:佚名

中山坦洲镇裕洲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01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学期拟招收小班50人。

  02招生对象与次序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小班: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身体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二)次序安排:

  1. 坦洲镇裕洲村民委员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幼儿园教职工适龄子女;

  2. 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3.裕洲村民委员会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或中山户籍人员的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坦洲工作、居住满1年以上(拥有工作和居住1年以上相关证明),截止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坦洲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人员的适龄子女。(第五批)

  5.政策性照顾招生对象主要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符合政干〔2013)138号文件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和收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 号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符合教民〔2011〕8号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符合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符合中府函〔2023〕62号十大主题产业园重大产业项目企 业高管子女;符合中府〔2024〕1号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符合教师〔2017〕14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三)录取次序说明

  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进行录取。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03报名方式及安排

  (一)报名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0日9:00起至5月20日17:00止(报名不分先后顺序)

  (三)报名方式 :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登陆以下网址或扫以下二维码在线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https://www.wjx.top/vm/Y9RVO4r.aspx

  (四)资料审核:

  1.网上初审:2024年5月21-24日(整理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幼儿园将所有报名信息与公安户籍部门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儿童报名资格

  2.现场审核:2024年5月25-28日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审核

  3.备注: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提供虚假资料不予登记审核;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将视为主动放弃。

  (五)审核公示:

  1.通过资格审核的幼儿名单进行电话通知,2023年5月29-31日期间在幼儿园公众号及园务公开栏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现场摇号派位方案另行公示。

  (六)现场摇号派位

  时间:待定

  地点:坦洲镇裕洲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备注:摇号当天邀请家长场监督

  04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新生注册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摇号派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收费标准:

  (三)关于退费:

  1.保教费,幼儿如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2.伙食费:目前1750元/学期(如需调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按实际结算,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

  (四)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13]100号)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入读后可申请资助经费

  (五)咨询方式:(工作日咨询电话)

  0760-86281817

  15362195768霍丽群老师

本文标签: 子女  户籍  幼儿园  条件  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