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要求
2023-08-10
更新时间:2023-08-10 18:49:55作者:佚名
(一)考试大纲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二)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违纪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日常监管核查
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考试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