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汇承中学初一年级2024年自主招生补录公告
2024-08-19
更新时间:2024-08-19 00:38:14作者:佚名
对申请义务教育学位的居住房,有什么样的要求?
申请义务教育学位的居住房,以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取得时间截止招生当年报名时间之前(户籍迁入时间的要求相同)。申请义务教育学位的居住房,其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载明为“住宅”用途。申请义务教育学位的居住房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夫妻共同共有或一方独立拥有(含儿童、少年本人拥有的居住房)。申请义务教育学位的居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2017年6月1日前领取房产证的,可正常申请义务教育学位;2017年6月1日后领取房产证的,其业主夫妻及子女本人在如皋城区(包括如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无其他房产,可按施教区政策正常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从2019年起,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九年级只认定一个学位。同胞兄弟姐妹同时在读,视为使用一个学位。即从2019年9月1日入学小学一年级与初中一年级的,其入学注册的住房即登记为“学位房”(即学位使用中),“学位房”在学生就读小学、初中期间,如发生产权转让也不得作为新业主子女申请就读小学、初中的依据。
以祖辈居住房可以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吗?
儿童、少年户籍与祖辈房产地址一致,其父母在本市无房且父母至少一人户籍与住房同址,符合“同一居住房九年一学位”的要求,可正常申请义务教育学位。需动用祖辈居住房申请义务教育学位的儿童、少年,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在本市的无房证明,可申请对应的义务教育学位;如其父母在本市有房的,则至父母房产所属施教区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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