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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

更新时间:2023-07-19 21:03:05作者:未知

江苏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测绘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含免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 年。

  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 年。

  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 2 年。

  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 1 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时间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7月18日9∶00~7月25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19日~7月28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8日~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m.ha.bendibao.com/edu/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11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 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 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 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6.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m.ha.bendibao.com/edu/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78元标准、主观题每人每科85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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