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市西区智慧树幼儿园招生公告 2023中山市西区智慧树幼儿园招生公告公布
2023-05-31
更新时间:2023-05-31 15:02:13作者:未知
根据《苍南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2023年秋季渎浦校区招生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在我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有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6月5日至7日(9:00-21:00)第一批、第二批网络统一报名
6月25日至26日第一、二批网络统一补报
6月29日至30日第三批招生网络统一报名
三 、施教区范围
南至:玉苍路北侧(从湖滨路口往东至苍南大道);
西至:湖滨路东侧(从塘河至玉苍路);
北至:塘河(从湖滨路口往东);
东部包括苍南大道以东与灵江社区地界交接。详见下图。
四、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8个班,原则上每班学额40人以内。
1.招生批次
01、第一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苍南县户籍登记或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同)在施教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同)的;政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
符合政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到于3月30-31日到县教育局307办公室报名。(照顾政策详见《苍南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02、第二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申请入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已实际交房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的。
03、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缴纳一年及以上电费年限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23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23年5月31日满1年、或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2023年5月31日满1年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的苍南县户籍适龄儿童。
2.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
途径一:家长或监护人可在手机端下载安装“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掌上通”并点击进入,在“入学服务”栏目中选择“义务段入学报名”,再选择“苍南县”进入温州市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开始报名”,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途径二:通过“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报名完成后,家长可以通过“查看报名结果”查询报名情况、审核状态与录取结果。
(2)信息审核
学校对报名本校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通过借助大数据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查验(相关信息无法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到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家长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经核验后,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
3.录取程序
(1)学校先录取第一批次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尚有剩余学额的,可按以下顺序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①按户籍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拥有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按产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
③按合同签订、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已实际交房并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的适龄儿童。
(2)公办学校录取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可按以下顺序依次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①按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儿童;
②按缴纳电费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连续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③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④按缴纳电费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连续缴纳电费满三年而未满五年,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⑤按缴纳电费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连续缴纳电费满一年而未满三年,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⑥按缴纳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务工满一年、或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的苍南县户籍适龄儿童。
五、时间安排
六、特殊情况处理
0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的,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0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
03、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证或移民审批的相关材料、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04、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05、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未落实户口的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卫健、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以上几类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及以上相关材料于6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 渎浦校区A幢三楼A306室登记,经学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学校指导下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报名。
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3年5月31日之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包括购房合同等凭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批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于2023年5月31日以后迁入、办理登记的,在招生结束后,由户籍所在地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学校就学(直属学校招收对象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学校就学)。
七、招生纪律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入学资格,不再参与户籍地施教区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统筹录取,并将监护人纳入非诚信名单管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学校成立2023年招生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江滨实验小学渎浦校区:59861803、59861801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4716655 64762283
(2)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县教育局信访室:64759258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4716655 64762283
八、说明
本招生通告如与上级招生政策不一致,以《苍南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具体详见苍南县人民政府网)
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渎浦校区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一、各批次对象报名需准备好哪些相关证件材料?
注意:证件材料拍照上传总体要求
1.拍出的材料要完整,让审核人看到材料全貌;
2.拍照时,要有较好光源,确保照片明亮清晰;
3.拍照正对材料,确保拍出的材料不变形;
4.调整拍照距,材料边沿尽量接近照片的边沿。
二、招生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如何操作?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搜索“入学掌上通|入学报名”;选择“温州市|苍南县”并根据系统提示点击“报名入口”进行相关操作。
系统操作步骤
(一)开始报名
(二)选择报名学校所在区域
(三)选择报名学校类型打“√”
(四)选择学生报名类型
根据《苍南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说明》选择相应报名类型
(五)选择“申请学校”(公办学校按不同批次选择一所学校)--填写报名表:
1.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码(申报小学一年级新生要全部手工输入,申报小学一年级新生毕业学校不填);
2.填写户籍省县(如浙江省苍南县)、户籍乡镇街道(如灵溪镇)、具体地址(如灵溪镇城中路999号)、监护人姓名、监护人身份证号、监护人手机号码、选择与监护人关系。其中;带“*”为必填项目,请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六)完成提交
系统会提示报名成功,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表中“监护人1”的手机上。
(七)查看报名、录取情况
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渎浦校区简介
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渎浦校区,地处县城新区核心的同安路。学校环境优美,设计现代,品味高雅,拥有环形塑胶跑道和三大球场,有室内体育馆、学生餐厅、多功能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电脑房、艺术教室、科学实验室等,教学器材设备均按省I类标准配置。
学校师资雄厚,由浙江省特级教师、温州市名师、市县三坛、教学骨干教师组成,已建立了理念先进、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近年来,学校借助“温州市未来学校”这一主线,紧抓机遇,攻坚克难,创新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构建榜样教育新格局。学校坚持以“一滴水一世界”为核心办学理念,以“我就是榜样!”为校训,全力打造儿童阅读和校园足球特色。
学校部分荣誉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学校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温州市首批新优质学校
温州市教学新常规示范校
温州市劳动教育示范校
温州市书香校园示范学校
温州市功能室达标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