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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第十一小学招生简章公告2023(霸州市第十一小学招生简章公告2023年)

更新时间:2023-07-14 18:54:05作者:未知

霸州市第十一小学招生简章公告2023(霸州市第十一小学招生简章公告2023年)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规定,严格执行《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霸教体字【2023】77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龄要求:所招新生出生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含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

  二、招生范围

  1.招生村街:田各庄、金各庄、罗卜营、任水户籍居民适龄儿童。

  2.辖区内住宅小区自有居住房居民适龄儿童。

  3.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霸州市第十一小学一楼西侧办公室

  五、所需带材料

  1.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的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

  3.适龄儿童所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户口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全本户号须一致,不一致的请提前到户籍科变更一致)。

  4.辖区内小区常住居民还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有其中一样即可)及最后一次的物业费、水、电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全家户口、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务工证明。

  6.适龄儿童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入学材料待核验合格后,请监护人于2023年 8月12日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七、特别提醒

  1.报名时,请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亲自为学生办理报名手续,不要委托任何机构或他人代办。

  2.凡有严重缺陷的(盲、聋、哑、残、自闭症、多动症以及智障)我校将不予接收,请去我市专门的特教学校。

  3.监护人提供的住房必须为实际居住(依据缴纳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票据等)。

  4.报名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请监护人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到东侧的停车场内,不要在公路上随便停放,以免阻碍交通。

  6.请监护人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文标签: 监护人  复印件  适龄儿童  原件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