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预备党员程序 发展预备党员程序流程
2023-11-14
更新时间:2023-11-14 14:41:06作者:未知
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12月5日前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可申请便利包括:1.使用大字号试卷
2.携带盲文笔 携带盲文手写板 携带电子助视器 携带照明台灯
携带盲文打字机 携带光学放大镜 携带盲杖
3.佩戴助听器
4.使用轮椅 携带盲文作图工具携带橡胶垫 佩戴人工耳蜗 携带助行器
携带特殊桌椅
5.延长考试时间
6需要引导辅助
7.需要手语翻译
8.优先进入考点、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