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彭州公办小学入学登记办理流程(彭州市公办小学入学公告)
2023-04-26
更新时间:2023-04-26 21:08:10作者:未知
2023彭州公办小学入学登记办理流程
1.入学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2)在彭州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2.登记办法
(1)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均须按要求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采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5月8日10:00-2023年5月19日16:00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2)彭州市以外来彭州市居住就业人员(含大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10日起,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3)5月26-29日,多子女家庭网上申请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4)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也需要通过服务平台登记,选择“申请缓学”,并向市教育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3.现场资料审核
彭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等)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区公办小学(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2-25日。
4.彭州中学附属小学新校区划片入学,划片范围为金彭东路以北、三环路以西、滨河北路以东、牡丹大道以东这四条道路闭合区域内。坚持服务区“户籍优先”政策,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自愿申请选择彭州中学附属小学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彭州中学附属小学进行资料审核,执行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相同政策。其招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另行公布。
5.彭州市南部新城学校(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及办法如下:
(1)入学对象
①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服务区内未拆迁的原有住户除外)。
②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③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
④服务区内住宅类商品房的购房户适龄儿童(2023年5月30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2)入学办法
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到南部新城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南部新城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此两类适龄儿童由致和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服务区内未拆迁的原有住户适龄儿童服务区不变,仍按原服务区入学。
南部新城学校招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另行公布。
6.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成都七中领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及办法如下:
(1)入学对象
①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②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③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
④服务区内住宅类购房户适龄儿童(2023年5月30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⑤如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彭州市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
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到濛阳中学实验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濛阳中学实验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此两类适龄儿童由濛阳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濛阳中学实验学校招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另行公布。
7.公示
6月15日,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6月18日,各小学将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可到学校查看入学结果,也可登陆系统查询就读学校。
8.补登记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21-25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9.报到
小学一年级新生于8月31日前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