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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定唐县县直机关幼儿园招生公告(最新)

更新时间:2023-08-03 10:39:12作者:未知

2023年保定唐县县直机关幼儿园招生公告(最新)

  为切实做好我园的招生工作,规范办园行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人数

  招收5个小班共计150名幼儿。

  (二)年龄条件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收范围

  1.仁厚路以北(含野羊村、野牛村、刘家庄村、张盆村)、保阜路以南(含山南庄村)、西环以东(含大寺城涧村)、东二环以西(含房庄村、小马庄村、东城花园廉租房小区)以及迎宾大街以东且东二环以西居民家庭。

  2.南庄子村适龄幼儿。

  3.烈士子女、符合优抚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于8月3日向我园提交相关书面资料,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日8:00——8月4日20:00。

  四、招生流程

  (一)在线报名

  关注“唐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招生公告,扫描二维码进入程序在线填报信息,同时需上传幼儿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本(分别准备户口本首页、幼儿页)、现居住地的房本(含有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和房屋地址页的照片)。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照片。


在线报名二维码

  如若需要修改已提交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修改再次提交。


修改信息二维码

  (二)信息审核统计

  8月5日——8月9日对所有上传的幼儿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统计。

  (三)电脑随机派位

  如报名人数超出核定招生计划数,8月10日上午9:00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随机派位结果将通过我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入园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且没向我园说明原因者,视为放弃就读机会。

  五、入园面试

  (一)面试时间

  8月11日上午8:00——10:00

  (二)现场审核必备材料

  1.户口本。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抵押贷款的需提供银行抵押证明。如果户主是祖父祖母、外公外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还没办理房本的面试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房本在办理中原购房合同已交的需提供缴税凭证。

  5.若是建档立卡户需提供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三)面试形式

  采取教师与孩子面对面进行交流的方式进行。

  六、缴费

  (一)根据保发改价格【2021】1013号文件规定,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生每月400元,本学期5个月共计2000元。(微信扫码缴费)

  (二)餐点费:一餐两点,每天7元,按月收取。(微信扫码缴费)

  七、学前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唐县县直机关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5.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二)资助标准

  按照《保定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细则》(保教财【2018】60号)执行。

  (三)办理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面试时由家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保定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家长一定要如实填写孩子的身份证号,面试环节审核孩子的户口和出生证明必须一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面试不多于两名家长带孩子参加,要求携带审核材料,缺一不可,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入园资格。

  (三)请家长自觉遵守面试程序,依次排队,恶意扰乱招生秩序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被成功录取的幼儿缴费成功后8月17日—18日空腹到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召开新生家长会时把体检表交给本班教师。

  唐县县直机关幼儿园新生家长明白纸

  因幼儿园办学条件有限,以下条件的幼儿暂不在录取范围:

  1.患有严重影响集体生活的传染性疾病的幼儿。3-6岁的幼儿年龄小,抵抗力差,极易感染病菌,所以,有传染病的幼儿,暂不考虑接收入园。

  2.有遗传病等需要专门看护的幼儿。幼儿园实行集体教育,如幼儿有随时可能发作的病症,班级教师无能力单独照顾,暂不列在录取范围。

  3. 有自闭症等心理疾病倾向的幼儿。该类幼儿行为特殊,不能适应集体教育,幼儿园暂无能力对此类幼儿进行针对性较强的看护。

  4. 身体感统能力差,不适宜参与集体活动行为的幼儿。教师对全班幼儿均要履行教育管理的责任,不能实现一对一的照顾。对于身心发育状况特殊,以及家庭有特殊需求的幼儿,幼儿园暂无能力接收,不列在录取范围。

  5. 大小便不能自理,不能自己吃饭的幼儿。《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3-4岁幼儿能熟练用勺子吃饭,能基本做到自己穿脱衣服或大小便的自理。在幼儿园,教师不能做到单独喂饭或带孩子大小便,只能帮助或指导。不符合此项条件的幼儿在试入园一周后,如果能力还是偏差,幼儿园有权利予以劝退。

  6. 故意隐瞒特殊情况的家庭幼儿。开园后前一个月为试入园阶段,在此期间,如家长故意隐瞒幼儿身心状况,试入园阶段一经发现,幼儿园也会通知家长办理离园手续。

  7. 无理取闹的家庭幼儿。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各项工作,对于无理取闹者,幼儿园有权利对幼儿予以劝退。

本文标签: 幼儿  幼儿园  唐县  家庭  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