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母亲节的诗歌(有关母亲节的诗歌朗诵稿)
2023-07-11
更新时间:2023-07-11 12:37:59作者:佚名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适龄儿童监护人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满6个月(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发证日期为准。 3.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商)满6个月(截至2023年8月31日)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商),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二、网上信息采集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18日每天9时至17时,采集方式可通过电脑端与手机端进行登录。
1.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124.128.226.251:8081/jnbm
请家长登录后首先阅读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告知书并承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并点击“同意进入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义务教育服务办理入口”,选择“高新区”,点击“小学报名入口”,进入高新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平台,点击“注册”,选择相应的注册类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返回平台登录页面,登录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2.手机端请下载“爱山东”APP
①使用手机中的应用商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完成后,进行注册登录。
②登录完成后,在首页“济南热点”滚动图中,找到“义务教育招生”图标,或从上方搜索栏中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后,进入选择市、区县界面,依次选择“济南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办理模块。
③填写报名信息。进入后,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三、现场材料审核时间
监护人网上信息采集时请同时预约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段。现场审核材料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
四、材料审核地点
济南高新区海川中学旅游路校区
地址:凤凰路与华林路交界处往东约100米路南
五、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居住证(暂住证):监护人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暂住证)且满6个月(截至2023年8月3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3.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的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或“五险”或社保的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温馨提示
1.截至2023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四项资料标准,四类材料俱全且满6个月以上。
2.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积分入学,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即2017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4.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交视为无效。
5.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若适龄儿童已经注册过小学学籍,则无法报名。
6.若户籍无法体现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请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8.录取与否与报名时间无关,为避免排队拥挤,请在预约时间内审核材料,其他时间不受理。
9.7月31日前录取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10.因审核地点无法提供车位,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招生政策咨询:8887154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31—8603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