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政策解读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9 20:22:36作者:佚名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伊犁州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考试,现将相关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伊犁州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评价的背景
2020年,国家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把中小学生美术、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1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强调“建立完善融日常参与、运动能力、健康知识及技能、体质健康于一体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学生评价体系,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
2022年,伊犁州依据《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美术考试方案》《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音乐考试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伊犁州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伊州教发〔2022〕12号),明确了评价办法和内容。
二、伊犁州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时间
从2022年9月新入学七年级学生开始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逐年稳步完成新旧方案的过渡。
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的分值
2025年,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由原来的50分增加到60分,美术考试分值为20分,音乐考试分值为20分,音、体、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值为100分。
四、体育与健康“过程性测评+终结性考试”的结构和安排
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由过程性测评和终结性考试两部分组成。过程性测评分值18分,终结性考试分值为42分,具体如下:
1.过程性测评(18分):
包括4项:体质监测(健康+体能:包含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50米、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年合计12分);日常参与(学习态度:主要评价学生体育课的出勤率等,三年合计1.5分);专项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成绩:结合实际教学,对学生运动技能进行考评,三年合计3分);体育竞赛活动(参与体育活动、竞赛情况,三年合计1.5分)。
测评内容及测评时间具体如下图:
2.终结性考试(42分):
采取“1+1+1”模式,毕业前进行统一测试,具体考试项目如下:
必测项目(满分18分):1000米(男),800米(女);
抽测项目(满分12分):掷实心球(2千克)、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
选测项目(满分12分):篮球、排球、足球。
五、美术“过程性测评+终结性考试”的结构和安排
美术总分20分,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分总成绩。分为过程性测评和终结性考试,具体如下:
1.过程性测评(5分):
包括4项:学习的情感态度和课堂表现(简称“学习态度”,三年合计0.5分);日常作业完成情况(简称“日常作业”,三年合计2分);学年(期)考试平均成绩(简称“测评考试”,三年合计1.5分),美术类活动参与情况(简称“美育活动”,三年合计1分)。
测评内容及测评时间具体如下图:
2.终结性考试(15分):
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终结性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内容分为美术基本理论考试(10分)和美术表现技能考试(5分)。
六、音乐“过程性测评+终结性考试”的结构和安排
音乐考试总分为20分,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分总成绩。考试结构采取“过程性测评+终结性考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过程性测评占5分,终结性考试占15分,具体如下:
1.过程性测评(5分):
包括4项:音乐学习态度(即学习音乐的情感态度和课堂表现,三年合计0.5分);校内音乐实践活动(三年合计2分);学年(期)测试成绩(三年合计1.5分);音乐类活动参与情况(三年合计1分)。
测评内容及测评时间具体如下图:
2.终结性考试(15分):
九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终结性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内容有:音乐基本知识、中外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10分)和作品欣赏(5分)。
七、体育与健康过程性测评中,对于残疾、因伤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临时受伤患病等的学生的评价办法
1.对完全丧失运动能力,且持有县级及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的学生;因病体育课休学半年以上的学生;考前突发疾病(需县级人民医院疾病诊断书)的学生,每学年由学生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过程性测评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学年过程性测评成绩按本学年过程性测评总分(6分)的60%即3.6分计入当年过程性测评成绩。
2.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班主任签字确认,任课体育教师审核确认后,留档备查,当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满分(4分)的60%即2.4分计入;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证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0分计入。
八、体育与健康终结性测评中,对于残疾、因伤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临时受伤患病、测试过程中受伤患病的学生的评价办法
1.残疾考生: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凭县级及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和学校证明,经考生所在县级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并报自治州考试领导小组备案后,可不参加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终结性考试总分的80%,即33.6分计入学业成绩。
2.伤病学生:在考试前,因心血管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证明,经考生所在县级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并报自治州考试领导小组备案后,可不参加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终结性考试总分的60%,即25.2分计入学业成绩。
九、对于中途转学学生的体育与健康过程性测评的衔接认定
区内初中阶段转学的学生,过程性测评成绩已进行认定以转出学校认定为准,过程性测评成绩未进行认定由接收学校根据《伊犁州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进行认定。
十、对中途转入和返回户籍所在地学生的美术过程性测评的认定
中途转入和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学生,取原所在学校对应学期学籍手册期末考试分数,或转入学校所在年级平均分数,计入相应学期的过程性测评成绩。
十一、对中途转入学生的音乐过程性测评的认定
中途转入的学生,由转入学校根据其学生手册等记录,综合评定后赋予其相应学期的过程性测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