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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5 12:22:38作者:佚名

江苏省司法厅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江苏省无放宽地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4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四)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4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4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4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五)使用文字

  在我省报名参考的人员一律使用简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4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我省13个设区市均设置客观题考试的考区和考点,便于考生就近参加。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交纳客观题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我省报名人员报名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客观题考试费172元(每人每科86元),报名人员成功交纳考试费后方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需要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请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4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4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21日、22日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2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22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4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20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6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主观题考试。我省13个设区市均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参考,应于9月26日8时至9月30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报名确认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的考试费80元。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需要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请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二)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4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4年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我省今年统一在徐州考区设置纸笔答题考点。如全省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考试人员数量超过徐州考区考点容量,将在其他考区增设纸笔答题考点,届时应试人员考试地点由报名系统随机分配,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9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名事项,在我省设置的考区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等事项,与内地(大陆)报名人员相同。

  五、考试要求与特别提示

  (一)江苏省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在各考区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考点(考场)设立人像比对验证通道,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时,须进行现场拍照和居民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

  (二)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无上述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处理。为保证计算机使用安全,应试人员不得将饮品带入考试机位。

  (四)考试期间,全省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并严格场内监考,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洁身自爱、珍惜前程,诚信参考、抵制作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试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违纪作弊情形、后果作出严肃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三)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六)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具体事宜,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应试人员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省司法厅及我省13个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省司法厅:025-83591140,83591334

  南京:025-83226021,83617290

  无锡:0510-81822170

  徐州:0516-80801289

  常州:0519-86636821,85588251

  苏州:0512-65125021,65210295

  南通:0513-59002216

  连云港:0518-85318033,85318106

  淮安:0517-83680216

  盐城:0515-86663702,69083702

  扬州:0514-87313873

  镇江:0511-87055261

  泰州:0523-86197899

  宿迁:0527-8436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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