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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紫金港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通告

更新时间:2023-05-24 19:05:46作者:佚名

浙大紫金港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年龄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紫金西苑、港湾家园及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日 - 4日 (周六、周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四、报名地点

  浙大紫金港幼儿园

  五、计划招生班级数

  5个小班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父母至少一方于2022年8月起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八、招生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电话:0571-85075073

  联系人:盛老师

  九、幼儿园等级

  浙江省二级幼儿园(西教发〔2018〕188号)

  十、收费标准

  (一)保育费:580元/月;

  (二)伙食费:16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幼儿园

(又名:浙大紫金港幼儿园)

2023年5月22日

  温馨提醒:

  1.夏季传染病多发,进入幼儿园建议佩戴口罩,请家长理解并配合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2.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分散报名,避免拥挤,每户家庭一名家长进园,幼儿可不到现场确认。

  3.提前下载好“钉钉”APP,电子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钉钉发送,请确保常用手机号与绑定“钉钉”的手机号相同,以免出现接收不到的情况。

  4.6月15日左右,幼儿园将逐批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

  5.有转学插班需求的幼儿与上述招生通告一致。

  6.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本文标签: 幼儿园  房产证  儿童  原件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