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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幼升小、小升初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2023

更新时间:2023-05-25 10:45:29作者:佚名

四川天府新区幼升小、小升初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2023

  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幼升小、小升初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1. 企业单位员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新区;

  (2)持有与该企业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3)自2023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2. 个体工商户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人在新区办理的营业执照;

  (2)依法纳税(或免税);

  (3)自2023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合法经营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 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2)编外聘用人员须具备,自2023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上述两类入学对象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入读初中七年级的,须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

本文标签: 新区  个月  子女  监护人  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