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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凤里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07 00:30:08作者:未知

石狮市凤里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

  石狮市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招生计划

  石狮市凤里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小班4班,适龄幼儿120名

  招生对象

  2024年秋季招收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招生时间安排

  5月6日,发布招生通告。(可关注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公众号)。

  5月11日、13日,大仑、华仑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入园申请登记报名;第一批次的其他三类适龄幼儿入园申请登记、提交查验材料;

  5月14日——15日:接收第二批次第一类幼儿入园申请登记、提交查验材料;

  5月16日:接受第二批次第二类幼儿入园进行登记报名,招满为止;

  5月17日前,将招生服务区域内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等招收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批

  招生范围

  (一)第一批次

  1.大仑、华仑社区户籍、住房产证、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具体条件为: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均在服务区一致,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2.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

  (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

  (4)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

  (5)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及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申请子女积分入学请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通知按时申请办理,并根据申请确认结果按我园招生时间进行报名注册,逾期办理不予保留。

  3.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凤里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及民办高校在职教师的适龄幼儿。

  (二)第二批次

  1.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持有所在镇(街)户籍或居住证明,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对象可以报名申请,招满即止。

  2.在完成上述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附近居民子女及外来务工子女可以报名申请。

  注: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实行“按批次、按顺序”(先按批次招生、同一批次按顺序招生)梯次招生,招完一批再招下一批。同一批次、同一顺序按同一标准对待。同一批次或同一顺序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入学顺序为:先以户籍登记时间先后为序,先登记先入学;后以购房时间先后为序,先购房先入学;再以实际入住先后为序,先入住先入学。幼儿园将拟招生情况报教育局审批后,确定招生名单。对不能入学的适龄幼儿,自行解决入学需求。

  登记材料提供

  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登记时须提供相关的以下材料:

  1.第一批次第一类

  (1)原居住户户籍档案复印件和房产证或地契原件、复印件

  (2)填写《凤幼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

  (3)填写《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表》

  (4)幼儿一寸彩照一张

  2.第一批次第二类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认定文件或积分入学等相关证明原件(核对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名单)

  (2)填写《凤幼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

  (3)填写《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表》

  (4)幼儿一寸彩照一张

  3.第一批次第三类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国库工资单、水电费(2024年1—3月)缴费清单原件

  (2)填写《凤幼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

  (3)填写《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表》

  (4)幼儿一寸彩照一张

  4.第二批次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

  (2)填写《凤幼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

  (3)填写《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表》

  (4)幼儿一寸彩照一张

  招生地点

  石狮市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一楼晨检厅

  石狮市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普闻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18016693398

  83089933(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温馨提示

  1.申请登记时间:上午8:50—11:00 下午2:30—3:50

  2.登记入园申请不必带幼儿,家长办理即可。

  3.申请登记需填写入学申请相关表格,家长请自行带好黑色水笔。

  4.符合招生类别的适龄幼儿家长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园申请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5.申请登记时如遇申请登记人数较多,请您自觉排队,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协调安排。

  附件

  请按要求自行下载以下表格填写

  1. 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

  2. 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表

  3. 单位证明

  4. 石狮市新市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子女积分

  注:以上1.2必填。3.4按入学类别要求填写。

  《石狮市不动产登记查询信息查询结果表》可登陆“i石狮”掌上自助——“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查询打印,除港澳台和境外身份证件的需要到窗口查询打印。

  附件扫码下载

  备注:请家长朋友们看到本通知后将相关信息相互转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谢谢配合!

本文标签: 幼儿  石狮市  子女  幼儿园  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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