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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登记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14 12:20:56作者:未知

天津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登记通知

  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初中教育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登记审核时间

  2024年1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预计于2024年2月21日左右通知入学)

  三、登记审核地点

  参见附件1,在指定学校登记。( 附件1:转学学生登记片区.doc

  四、审核材料提交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各页);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各页、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各页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3)。

  (四)《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4)。

  (五)如果学生就读学校为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还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六)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登记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上述要件要求材料真实,因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错填或未按时登记等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申请转入滨海新区其他区域的学生,请咨询相对应的教育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泰达街(开发区):022-25208890 保税区:022-84912820 高新区:022-84806808 生态城:022-67289022 东疆港:022-25605310。

  (四)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特别提示:新区教体局委托部分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由于部分学校学位紧张,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新区教体局下一步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

  附件: 附件1:转学学生登记片区.doc

  附件: 附件2:各登记片区学校联系电话.doc

  附件: 附件3: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doc

  附件: 附件4: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doc

  附件: 附件5:关于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已于2023年10月30日发布).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本文标签: 监护人  附件  学生  滨海新区  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