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起北京喇叭沟原始森林公园恢复开园通知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6-30 03:45:53作者:未知
上海市档案馆
征集范围
1、反映上海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
2、反映上海全力以赴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3、反映上海广大市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等。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6、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市档案馆接收征集部
联系人:孙慧、章永哲
联系电话:62751700转1639、1629
专项征集邮箱:shdagzj@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26号
邮政编码:20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