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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元寺商业性拍摄“十禁止”规范公约全文

更新时间:2024-09-06 17:16:57作者:佚名

泉州开元寺商业性拍摄“十禁止”规范公约全文

  泉州开元寺商业性拍摄“十禁止”规范公约

  泉州大开元寺是世界文化遗产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汉传佛教重点寺院,应相关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为游客创造一个好的旅游体验环境,泉州大开元寺拟规范寺内商业性拍摄秩序,请大家共同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根据《“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二十三条 在遗产区内拍摄影视作品、科学考察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应当征得遗产点保护机构同意。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9月15日起,禁止未在泉州大开元寺进行商业性拍摄登记管理并通过文明规范培训取得临时《商拍登记证》的人员进入寺院进行商业性拍摄;

  二、禁止在宗教场所内穿着暴露,游客及商业性拍摄人员必须做到“不袒胸、不透视、不奇装异服,进入殿堂不戴帽”,做到衣着整齐得体、言行举止文明;

  三、禁止摆摊设点、占卜问卦、揽客兜售产品及提供未经许可的有偿服务;

  四、禁止在寺院内吆喝、揽客、长期逗留、抢占拍照点位,影响游客正常观赏行为;

  五、禁止进入寺院殿堂、僧人生活学习区域、办公区域、文物保护区域等明确禁止游客进入的地方进行拍摄;

  六、禁止在拍摄过程中出现任何不文明举止及不良手势、造型;

  七、禁止随意触碰法器、文物,不得破坏景区内文物建筑、旅游设施设备,不得攀爬、踩踏树木、围墙、护栏;

  八、禁止吸烟(含电子烟)、饮酒、携带或食用荤腥;

  九、禁止无人机拍摄;

  十、禁止携带宠物入内。

本文标签: 泉州  商业性  寺院  游客  开元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