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水族馆表演时间安排 徐州市水族馆表演时间安排最新
2023-11-10
更新时间:2023-11-10 15:57:22作者:佚名
一、竞赛方式
比赛分为台钓组和传统组,均采取除甲鱼、龟类、鳝鱼类、甲壳类爬行类以外所有鱼种总重量、最大单尾重量计算成绩。
1、台钓组:限竿6.3米以内手竿钓混合鱼个人总重量赛(共一场,3小时30分钟),钓线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限2个钩,钓法不限,不允许使用失手绳和绕线轮,饵料由主办方统一提供;禁止手抛做窝,禁止使用打窝勺、打窝船;
2、传统组:只允许使用手竿,竿长限11米以内手竿钓混合鱼个人总重量赛(共一场,3小时20分钟),钓线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限2个钩,钓法不限,不允许使用失手绳和绕线轮,饵料由主办方统一提供;禁止手抛做窝,禁止使用打窝船;
3、有效鱼种:除甲鱼、龟类、鳝鱼类、甲壳类爬行类以外所有鱼种。比赛结束后,参赛人员可选择1条单尾最重的所钓鱼获自行处理,其余所有鱼获由主办方无偿赠送敬老院;
4、参赛运动员总重量排列名次,台钓组和传统组分别计量成绩;
5、统一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钓位。
二、竞赛规则
1、裁判员: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南陵县文旅体局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2、运动员须遵守下列规则,违者将给予警告处罚:
(1)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2)竿包及护包需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参赛证应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3)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不得锚鱼和故意挂鱼;
(4)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或指导其他运动员;
(5)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计量;
(6)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7)比赛期间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8)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9)不得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0)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比赛中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器物;
(11)赛事组委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的,运动员必须遵守;
(12)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服从裁判员指挥;
(13)比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3、运动员违反下列规则或被两次警告者,将给予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1)竿长不得超过或少于规定竿长3公分,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必须使用无倒刺钩,钓钩数量不得超过2枚;
(2)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
(3)比赛时,钓点必须大于竿尖以外。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规定范围内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4)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自取;
(5)不得使用违禁饵料。比赛时饵料只能粘附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6)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7)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不得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8)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计量时应首先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并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再作处罚;
4、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5、运动员违反下列规则者,将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处罚:
(1)有违规行为,拒不接受整改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毁窝的;
(3)未经裁判员计量,故意将渔获倒掉的;
(4)比赛期间串鱼、并护、消极比赛、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行为被发现并得到证实的;
(5)其他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被赛事组委会认定应该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