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数字人民币 消费券)
2023-09-21
更新时间:2023-09-21 19:06:43作者:未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
(一)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当地首套住房标准的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特别说明:
1.“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二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2.调整范围内的贷款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或为不良贷款的,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以LPR定价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或等于LPR则不调整。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或等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或等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二)固定利率贷款和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1.客户须先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贷款,转换后按上述“调整规则(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未进行转换,则不纳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
2.若客户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原基准利率定价的,则本次不调整。
(三)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或为不良贷款的,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客户须归还积欠贷款本息后且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申请利率调整。
三 、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符合“调整范围(一)”,并同时满足“调整规则(一)”,且不存在“调整规则(二)、(三)”的首套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客户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1.在2023年10月25日(含当日)前提交申请的,拟在2023年10月31日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
2.在2023年10月25日后提交申请以及其他需要调整的,拟在2023年11月15日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
3.批量调整后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对于符合“调整范围(二)”或“调整规则(二)、(三)”的首套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客户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签订协议,单笔利率调整后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 、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
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发起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天府手机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贷款服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
(二)线下渠道
客户通过原贷款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提供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清单以原贷款经办行公布为准。
五 、服务告知及异议处理
(一)2023年9月25日前,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事宜,客户可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等查询本次利率调整相关内容;
(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利率。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经办行;
(三)需要人工审核的申请,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查询审核进度及结果,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 、温馨提示
(一)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四)我行后续将整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四川天府银行”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若有疑问,请前往我行网点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169686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