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台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 邢台2020年春节放假
2023-10-25
更新时间:2023-10-25 19:10:43作者:未知
一、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水稻、油菜、棉花、玉米等农作物产生的秸秆和落叶等,以下简称秸秆)。
二、凡露天焚烧秸秆造成林木毁坏等,由自然资源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补种树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农业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凡焚烧秸秆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露天焚烧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各乡镇负责本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层层落实禁烧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七、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带头做好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八、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检举、揭发。举报电话: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