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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9-24 11:29:06作者:佚名
温州瓯海区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申报对象
瓯海区2020年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1.每人每月900元(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600元,社保补贴300元);
2.每人每月700元(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按岗位工资实际发放月数一次性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以街道(镇)为单位统一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1)1份(表格内勾选公益性岗位补贴);
点击下载》》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2.《残疾人证》、有效期内《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复印件;
3.用工合同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安置对象发放的月度工资表或工资发放记录;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申报对象
瓯海区户籍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参保形式缴纳2020年1-12月养老保险(按实际缴纳月数计算)。
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仅针对三类人群,分别是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对于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20万以上的或拥有非营运车辆的人员,不纳入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每月300元。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以街道(镇)为单位统一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点击下载》》《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2)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证》、有效期内《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复印件。
三、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瓯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2号楼6楼窗口)
咨询电话:0577-885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