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保小程序申请生育津贴流程(潍坊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2023-11-17
更新时间:2023-11-17 19:13:04作者:佚名
东营市第四届油地校融合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宗旨
融合油地校科技资源,打造创新创业合作交流平台,助力区域一体化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共创共赢,成就梦想。
三、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主办单位:东营市科学技术局、东营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共青团东营市委、东营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大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大赛设置
(一)参赛组别
大赛设企业组、团队组两个组别,参赛企业、团队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二)大赛领域
聚焦东营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围绕油气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征集石油勘探与开发、石油装备、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7个产业领域项目参赛。
(三)奖项设置
1. 企业组(15项)
一等奖2项,奖金8万元;二等奖3项,奖金3万元;三等奖10项,奖金1万元。
2. 团队组(13项)
一等奖3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10项,奖金1万元。
现场晋级实际参赛主体,均授予“优秀企业(团队)”称号。根据大赛组织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奖项设置可酌情调整。
五、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 东营市域内注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②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③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
④其他从事油气能源创新活动的中小微企业。
2. 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
3. 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经营规范,无知识产权纠纷,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4. 在前三届油地校融合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曾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
1. 胜利油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所属以及东营市域内拥有科技创新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拟面向东营市油气领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的创新创业团队。
2. 截至本次大赛报名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
3. 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 在前三届油地校融合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
5.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已就参赛项目与东营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六、进度安排
大赛时间为2023年11月- 12月。具体时间节点视赛程推进确定。
(一)报名
1. 报名渠道: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统一登录东营市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dystcloud.com/)“科技大赛”模块注册报名。注册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方法,请查看大赛用户手册(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11月28日。报名主体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和证明附件,并承诺对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企业组承诺书见附件1,团队组承诺书见附件2),报名团队还须上传与东营市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原件扫描版。
2. 组织报名参赛名额分配:参赛名额共安排130个。组织报名参赛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东营区20家(支)企业(团队),其他每个县区10家(支),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家(支),东营港经济开发区10家(支)。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各推荐团队10支。名额如有未报满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调剂。
3.形式审查及参赛资格确认:推荐单位通过统一分配账号登录东营市科技云平台“科技大赛”模块,对辖区内报名企业(团队)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按照既定名额,提出拟推荐参赛主体名单,盖章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指导形式审查工作,并对通过形式审查企业(团队)的参赛资格予以最终确认。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二)网上初选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按照约50%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晋级阶段的企业(团队)数量。
(三)现场晋级
各参赛主体按“7分钟PPT路演+3分钟答辩”方式进行现场竞技,评委现场评审打分。参加项目路演人员为1至2名企业高管或项目负责人,可携带样品样机现场展示,不得向评委递送资料。
网上初选、现场晋级时间为12月。
七、支持政策
1.面向所有报名企业(团队)提供企业管理、投融资、路演技能等赛前培训服务。
2.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均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小升高补助、创新券、技术合同登记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
3.择优向投资基金推荐;择优给予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东青惠企贷”支持。
4.择优推荐落户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并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5.向获奖企业(团队)等优秀参赛主体提供追踪培育、宣传推介、培训交流等服务。
八、纪律监督
1.各类参赛主体如申报材料、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2.评委应按照规定的评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对参赛主体进行评价和评分。评委如与参赛主体存在利益关系,应主动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回避。
3.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以严肃、认真、科学、公正的态度完成各项工作。不得利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影响,为参赛主体谋取不当利益。
相关单位、人员存在科研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严肃调查处理。
九、其他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李成凯 8386899;朱相慧 8202445
报名参赛技术支持:
裴玉丰 1314545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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