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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21 08:29:29作者:未知

泰安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劳动法定年龄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不含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经营(指有正常经营收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申请补贴时在我市创业实体(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个人缴费)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的各类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4000元。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个体工商户只能领取一次。

  二、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市级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向所属管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体工商户开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三、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在经营场所现场经营的照片、经营流水账目等。

  创业者就业创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文件下载: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详细内容可咨询当地经办机构:

  泰山区:8227042

  岱岳区:8568782

  新泰市:7211156

  肥城市:3212662

  宁阳县:5628405

  东平县:2856196

  泰安高新区:8938066

  泰山景区:5369355

  徂汶景区:156620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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