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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流程

更新时间:2023-10-19 17:14:08作者:佚名

莆田市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流程

  莆田市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一、受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或者单位;

  (2)具有机动车来历证明;

  (3)具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具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所需材料:

  (一)抵押期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6*机动车号牌

  7*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二)非抵押期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6*机动车号牌

  三、办理流程


本文标签: 机动车  凭证  所有人  户口簿  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