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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2023企业单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补贴申报事项补充

更新时间:2024-02-06 00:14:24作者:佚名

老河口市2023企业单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补贴申报事项补充

  老河口市2023年度企业单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补贴申报事项补充公告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所在单位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社保缴纳地均在老河口市的企业。

  (二)个人申报条件

  1、2022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老河口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在职在岗的大中专毕业生。

  全职新引进的人才包括: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或中专毕业生(本人学历和学位均应在现工作单位引进前取得)在河首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河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

  2、老河口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职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河缴纳社保),或以劳务派遣形式(服务外包)安排到我市其他纳入生活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的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社保最早缴纳时间在2022年7月10日前的:

  1.生活补贴:中专(含技工学校)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一年一发放,补贴期限最长3年)。

  2.住房租赁补贴:中专(含技工学校)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一年一发放,补贴期限最长3年)

  3.交通补贴:满足申报生活补贴或住房租赁补贴(二者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条件的毕业生,每满一年即可享受交通补贴400元(一年一发放,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二)社保最早缴纳时间在2022年7月10日后的:

  1.生活补贴: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中专(含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住房租赁补贴:中专(含技工学校)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3.交通补贴:满足申报生活补贴或住房租赁补贴(二者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条件的中专(含技工学校)学历毕业生,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一年一发放,补贴期限最长3年)。

  三、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

  线认证报告;

  3.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个人社保缴费记录;

  5.工资流水证明(首月及尾月,需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者需提供个人租房合同及

  房屋租赁付款证明;

  7.毕业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申报花名册;

  10.单位代为申领承诺书。

  (二)材料要求

  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特别是要确认正式引进时间是否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是否有效完备。属于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的,由用工单位提供印证资料。

  (三)审核和公示

  市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人才中心)负责受理和初审,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至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及备案,审核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拟发放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按规定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划拨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要求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认真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口。因申报信息、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所在单位和相关个人需积极配合,及时补充完善。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用人单位不认真审核、敷衍塞责或推卸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暂停单位申报资格。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责令整改并退回补贴资金;如再次出现问题,即取消单位或个人申报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中有关政策问题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申报时间:2024年1月19日之前

  受理地点: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市场(胜利路37号)

  联系人:苏翼

  联系电话:0710-8224277

本文标签: 毕业生  老河口市  标准  住房  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