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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更新时间:2023-09-14 09:34:57作者:佚名
根据张店区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张店区退役军人公开招录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计划面向张店区退役军人招录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具体职位及职责详见《执法中队协管员工作职责》(附件1)。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1983年9月30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城市管理协管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三、招录程序
此次招录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3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东侧沿街房(山东富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853381070、18853381012
3.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劳务派遣员工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户口本原件(索引页及本人页)及复印件两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高中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两份(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两份;
(6)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报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留存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公告。
(二)面试
资格初审材料通过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既定招募计划,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用人额度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录用前已就业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基本工资3000+绩效考核(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保),工资按月发放,缴纳五险,节假日福利等。人员发放制式服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培训、奖励等待遇。
五、重要提示
(一)纪律与监督。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录报名、面试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考察环节无故放弃等浪费考试资源的行为,将纳入城市管理协管员招录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城市管理协管员招录。
本公告由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宋淑文电话:0533-2217906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伊小玉电话:0533-2180977
附件1:执法中队协管员工作职责
附件2: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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