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房屋是否可以转让 拆迁安置补偿房屋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2023-11-10
更新时间:2023-11-10 17:08:41作者:佚名
三峡“圆梦工程”助学金申请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秋季进行一次,由宜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当年的捐赠资金额度,下达各县市区资助名额,各县市区按照“个人申请、组织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等流程操作。
具体如下:
1.由学校组织学生或家长填写《三峡“圆梦工程”助学金申请表》;
2.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复核(市直学校由市资助中心复核);
3.宜昌市教育局予以审核确认;
4.市资助中心将审核确认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市资助中心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县市区资助中心和市直学校,相关县市区资助中心和市直学校在收到资金后一周内发放到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
联系人:宜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458510(办公室座机)
联系邮箱:3701836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