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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标准+条件+指南

更新时间:2024-08-18 12:14:58作者:未知

2024南通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标准+条件+指南

  春节返岗补贴

  本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后(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组织外地员工来海就业或返岗就业,以及省外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外地来海就业或返岗就业的,按包车费用60%给予补助,勉县按包车费用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1.申报对象

  本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2.申报条件

  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集中组织员工包车(列、机)返岗,以出发时间为准。

  3.发放标准

  按包车(列、机)费用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申报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5.申报资料

  (1)《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附件5-1,按包车、包列、包机分别填写)、《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

  (2)《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期间来通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6,劳务基地申请时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6. 申报受理

  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帐户。

  咨询电话:0513-82213028

本文标签: 海门  包车  南通市  劳务  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