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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异地生育报销政策 潍坊异地生育报销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10-21 17:07:46作者:未知

潍坊异地生育报销政策 潍坊异地生育报销政策规定

  潍坊异地生育报销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医保政策 积极支持生育的通知》(潍医保发〔2023〕21号),自2023年1月20日起,潍坊市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执行如下标准:

  一、生育报销报销条件

  ①居民参保人员分娩住院时,需凭卫健部门出具的一孩、二孩、三孩纸质版或电子版《生育服务手册》(生育登记证)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②异地生育报销政策

  异地生育因系统无法实现异地结算具体报销政策请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在医院准备所需要的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③相关报销政策

  2023年1月20日至5月22日之间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分别按以下流程进行差额报销。

  职工医保:已经联网结算的无需参保人提供材料,参保地医保中心会根据后台提取的住院费用明细进行补差报销。

  居民医保:已经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须具体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准备所需的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异地  政策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