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自贡车辆)
2023-07-10
更新时间:2023-07-10 12:09:20作者:佚名
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对于机动车的变更手续申请来说,一般办理机动车业务都是在个人户籍地的车管所。那么大家知道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办理地点:自贡市交通路2号
二、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迁入本市的除外);
(二)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交验机动车(办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互换号牌的除外)。
三、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情形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或迁入本市管辖区域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八)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四、自贡机动车变更不予以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五)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时,有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七)机动车转入本市车辆尾气排放不符合本市环保标准的;
(八)小、微型载客汽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变更到本市,但其不能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
(九)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不予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
(十)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一)已办理互换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一年内再次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十二)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的相关知识,大家需要将汽车和材料一起带到自贡市交通路2号进行申请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
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方在哪
我们都知识,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是非常详细的,对机动车要进行全面的登记,包括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身的颜色等等,这些如果有改变,就要办理变更登记。那么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方在哪,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地方在哪
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二段街道-129号:四川省自贡市交警支队(蜀安驾校后面);
二、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仅限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
5、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仅限将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机动车)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仅限1、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2、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3、机动车转入的)
7、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仅限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
8、变更前、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9、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薄》或者《结婚证》(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10、机动车档案(仅限转入变更的)
11、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仅限转入变更的)
12、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13、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14、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15、原机动车和更换后的的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仅限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16、相应事项变更的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17、代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仅限代理登记的)
18、居住证明(仅限非本辖区申请人)
三、自贡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综合以上介绍,机动车变更登记是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有变化之后进行的,如果机动车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如实登记,被查到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