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异地理赔应注意的问题 汽车保险异地理赔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2023-06-23
更新时间:2023-06-23 08:07:57作者:佚名
汽车保险三大误区是什么
如今汽车种类繁多,车险的种类也很多。那么常见的车险有哪些?哪些车险有必要买?哪些车险是没必要买的?汽车保险三大误区是什么?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介绍关常见车险种类及作用,欢迎阅读。
汽车保险三大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有些车主在选择保险时认为交强险已经有12万元左右的赔偿限额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这12万元属于“必赔项目”。
法官解释说,交强险是有限额的,按照现行交强险限额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属于医疗费赔偿的限额,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属于死亡伤残类的限额。因此,12万元的交强险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误区二上了“全险”不担忧
很多投保人认为自己上了“全险”,无论发生怎样的事故都不担忧了,但其实车险中并没有“全险”这个概念。机动车的保险由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众多险种构成。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并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赔偿的主要险种,其他很多险种是不赔偿的。
误区三保险公司什么都能赔
有人认为保险就是万能钥匙,只要保险多上点,保额上高点就万事无忧了。但是,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有些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因此,在保险公司尽到注意提示义务的前提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诸如营运损失之类的间接损失,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应当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下,如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也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可以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在垫付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享有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而第三者责任险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也就是说,在上述情形下,交强险所垫付的款项只是为了使伤者及时获得救治,即使投保了交强险和高额的商业保险,所有责任最终也由侵权人自己承担。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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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如何理赔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日前,方*傅正在淳安县东庄村附近行驶,由于道路狭窄,为了躲避一辆对向急速行驶的小型车辆,方*傅急打方向盘,却与路边的电缆线箱发生碰撞,致使车辆右前部受损。惊险过后,方*傅冷静下来,对于损失的赔偿,方*傅首先想到了保险公司,可是,由于平时没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汽车保险如何理赔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汽车保险理赔是指汽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赔偿问题的过程。首先,大家来了解一下理赔的大致流程,做到对“汽车保险如何理赔”心中有数才能遇险不慌: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在24小时内通知交警,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平安网上车险保证24小时车险报案受理,在车主报案后,查勘员将迅速前往现场查勘定损。
2、查勘: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需要保护好现场。特别要妥善保存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单证,自己也可以尽可能多拍一些现场的照片。
3、定损和核价:这是理赔的关键环节。如果车辆受损严重需要拆检才可以定损或是多方事故的,受损车辆就必须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去定损中心定损。定损完毕,就可以将车辆开往修理厂修理了。
4、单证:车主应该在事故结案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必要的单证。其中包括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事故证明等等。
经过以上四个步骤,车主就完成了最基本的理赔流程,也大体知道了汽车保险如何理赔。但是,车险理赔之中也存在一定的误区。
车险理赔误区一:全险不等于全赔
购买新车后,一般车主都会购买全险。全险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赔付。车损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例如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属于责任免除。有的客户以为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会照赔。所谓“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它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发生发动机浸水等,只有投保了相应的涉水保险,才能获赔。
车险理赔误区二:制造假案,获赔方便
一些车主为了理赔方便,认为如果有熟人朋友就可以找一家修理厂通过非法的途径制造假案,获得赔偿。但往往这样的方式会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车险制造假案骗保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一方面修理厂使用恶劣的手段伪造事故,会使车辆的安全性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一辆车经常高额地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将会在保险公司留下该车主的不良保险记录,到第二年投保人续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提高所投车险的保险费率,上升幅度最高可达30%,如果连续多年有不良记录,保险公司还有可能拒保。
车险理赔误区三:普遍忽视保险条款
每个上了保险的车主都希望能够“一险在手、保护全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看到那长长的保险条款,多数车主都选择了“忽略”,只有在出险之后才想起看看条款,更有甚者根本不看。在购买车险时,对于保险条款车主还是应有一定的了解,提高自身的保险专业知识,有的车主因为缺乏一些保险常识,因此在投保后才发现原来车险并不是万能险,车险也存在一些绝对免赔或部分免赔的情况,例如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放弃追偿权不赔,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无主肇事绝对免赔率30%等等。
车险理赔误区四: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事实上,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车险的理赔并不难,如果能在购买车险前了解车险的承保责任以及免责条款,那么在理赔中就会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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