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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

更新时间:2023-08-06 18:54:16作者:佚名

如何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如何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注:详情请点击蓝字1。所需信息1。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3 .机动车登记证书。4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变更登记和车身颜色变更的机动车标准照片;更换发动机或改变燃料类型;损坏由于某种原因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类型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厂家已为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同类型发动机、车身、车架: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驾驶证;4.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标准照片;5.修理厂出具的证明;6.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原产地证书;7.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整车的,还应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厂家出具的证明。2.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提交下列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份。机动车档案。申请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标准照片。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许可通知书》。二、工作流程3、办理时间4、表格前后下载5、相关规定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暂住人口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单位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军人身份证明是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住地址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驻中国使领馆和外国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是驻中国使领馆或外国驻华机构出具的证明。二、工作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提交资料咨询电话1.填写《机动车变更申请表》车管所一楼大厅服务台相关手续2.登记审核车管所一楼大厅6号窗口《机动车变更申请表》、《动车行驶证》及相关手续3.拓印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管所院内西北角18号窗口《机动车变更申请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及相关资料4.档案核对车管所一楼大厅10号窗口相关手续62979825.收费6.车辆照像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受理厅14号窗口7.业务确认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受理厅16号窗口相关手续62979848.档案审核车管所一楼大厅10窗口交验相关资料62979829.领取牌证车管所一楼大厅11号窗口6297985

三.办理期限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车辆进行检验。按照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记入《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四.表格下载五、相关规定(一)登记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2.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车管所辖区内变更的;3.改变车身颜色;4.更换发动机或更换燃油类型;5.同类型车身或车架因某种原因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6.因质量问题,厂家为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同一车型的发动机、车身、车架。(二)已登记的机动车,除上述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如何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

如何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1。所需信息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份。机动车原产地证书,海关监管车辆除外。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5.机动车驾驶证6。申请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标准照片。机动车登记号码按规定需要变更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二、工作流程3、办理时间4、表格下载前置5、相关规定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暂住人口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单位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军人身份证明是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住地址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驻中国使领馆和外国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是驻中国使领馆或外国驻华机构出具的证明。2.机动车原产地证书,海关监管车辆除外;在中国境内购买的机动车,产地证明为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旧机动车销售发票;在境外购买的机动车,产地证为车辆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过户的机动车的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的调解、裁定、判决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经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权属转移的机动车的来历凭证为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继承、赠与并约定清偿债务的机动车,产权证是继承、赠与并约定清偿债务的相关凭证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纳入资产重组或整体出售资产的机动车的产地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国家机关统一向所属单位购买、调拨未登记的机动车,产地证明是国家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国家机关登记并分配给所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为部门核发的分配凭证;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原产地证明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二、工作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提交资料咨询电话1.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车管所一楼大厅服务台2.登记审核车管所一楼大厅6号窗口相关手续3.拓印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管所院内西北角18号窗口《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及相关资料4.档案核对车管所一楼大厅10号窗口相关手续62979825.车辆检验(除本区车辆人工检测外)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受理厅16号窗口(1)6号出具《机动车检验表》(2)检测站检车(3回16号交《机动车检验表》62979846.旧车交易旧机动车交易市场7.电脑选号(本区除外)车管所一楼大厅9号窗口相关手续62979828.档案审核(电脑选号除外)车管所一楼大厅10窗口交验相关资料62979829.领取牌证车管所一楼大厅11号窗口6297985

三.处理时限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数据进行审核,对车辆进行确认,对超过检验期限的车辆进行安全检验。符合要求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记载转移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机动车登记号码的,确定机动车登记号码,收回原机动车号牌和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无需变更机动车登记号码的,应当收回《机动车驾驶证》并补发。五、相关规定(一)已登记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车管所同一管辖区域内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区域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并将车辆连同下列资料一并送检。(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1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信息无效;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氏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3.机动车与车辆机动车档案记载的项目不一致的;4.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5.机动车已办理抵押登记;6.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三)关于各类车辆允许过户年限的规定:各类车辆自规定报废年限起一年内不允许办理过户登记。通常的标准是根据车辆的运营性质进行分类,明确机动车的报废年限:租赁客运车辆强制报废8年。9座以上客车报废10年,视车况,营运客车延迟报废不超过5年;非营运客车报废时间不超过10年。9座以下(含9座)的非营运客车达到报废标准后,将根据车况延长使用寿命,增加检验次数。总质量小于1.8吨的微型货车强制报废8年;其他货车报废10年,根据车况,报废时间延迟不超过5年。推迟车辆报废期限将根据需要增加年度检查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强制报废。达到报废年龄的车辆,不按规定延迟报废,而是强制报废:车型淘汰,无零配件;汽车长期使用后,油耗超过型车国家出厂标准规定值的15%;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经修复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