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3-07-10 02:45:36作者:佚名

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车辆的车牌、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的行驶证是在新车办理上户的时候一同办理的,车辆的登记证书表明了车辆的所有权人,车辆的登记是欺骗得来的,可以申请撤销机动车登记,那么在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材料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予以撤销

三、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四、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车管所受理了撤销机动车登记的申请过后,我们权利人还可以更正我们的相关信息,继续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我国购买机动车之后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如果发现机动车获取的途径不正当,以欺骗或者会落到途径获取的,就可以进行撤销机动车登记手续,那么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的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材料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予以撤销

三、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兴园路2号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过以上小编分享的关于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了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在镇江市丹徒区兴园路2号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