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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3-07-07 14:58:17作者:未知

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对于新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新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之前,都需要办理一张临时牌照。那么大家知道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三、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

4、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等机动车来历凭证;

5、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居住证明。

四、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因为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的时间只有十五天,所以大家需要尽快去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

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对于汽车销出售公司来说,未销售的机动车想要进行车辆的转移临时上路需要办理临时通勤证,临时通行证的办理不仅要符合办理条件,更要遵循法律规定。那么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条件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三、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需要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