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日出行怎么处罚(车辆限行日出行了怎么处罚)
2023-07-08
更新时间:2023-07-08 23:05:08作者:佚名
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带什么资料
现在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的人都购买了机动车,当我们购买了机动车的时候一般都会进行登记的,但是如果我们的机动车发生一些情况,例如报废,我们都需要对机动车进行注销登记的,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带什么资料很多的人不清楚,下面就随着一起来来接这个方面的知识吧。
一、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带什么资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单位证明等);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8、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条件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以上就是给大家整理的资料,相信大家可以知道在湘潭我们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所需携带的资料,一般来说我们要想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需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的专业的进行解答。
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汽车的里程都是有最大规定的,当汽车达到之后,建议就去申请相关的机动车注销手续。那么大家知道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二、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地点
车管所服务大厅
地址:湘潭市河东大道28号
电话:0731-55298215
九华机动车服务站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吉利路16号
电话:0731-58308367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在湘潭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业务是免费的,如果资料符合要求,当天就可以办结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