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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平顶山车辆过户在哪里办理)

更新时间:2023-06-23 04:08:44作者:佚名

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平顶山车辆过户在哪里办理)

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我们在办理任何事情都需要符合条件的规定,就像机动车的变更是需要进行机动车的变更登记的,满足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还不够,还有机动车变更的登记条件的限制,那么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一、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有效身份证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变更使用性质的主管部门同意批文

四、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县)鲁平大道街道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室(窗口)

五、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交通指引

平顶山市车辆管理所总所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西鲁平大道(乘坐29路车到车管所下车即到);

车管一所地址:平顶山市西环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乘1路公交车到车管一所下车即到);

车管二所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许南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乘30路公交车到车管二所下车即到)

六、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为鲁平大道街道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室,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根据相关法律,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相关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

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

平顶山市的交警会经常性的开展对车辆的检查,如果检查到机动车驾驶员没有驾驶证、机动车没有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是要进行相应处罚的。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怎么申请

1、收件,查验确认车辆

2、受理,准予受理信息录入系统或不予受理

3、审核,系统自动审核

4、决定,申请人确认签字

5、送达,核发机动车行驶证,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栏

二、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三、平顶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机动车变更登记首先是要查验车辆,查验确认进行了变更,符合变更的条件,才会办理变更登记。车辆变更后要核发行驶证,核发行驶证要收取每本10元的证件工本费用。如果您还有其方面的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