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名下两车怎么办 北京一人名下二辆车有什么影响
2023-06-20
更新时间:2023-06-20 10:53:54作者:未知
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机动车这方面的证件是比较多的,有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这些证件都与机动车相关,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按要求进行变更。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二、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三、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机动车的重要信息在登记证书上面都有记录,我们可以通过登记证书查询到机动车的信息,机动车丢失之后,也可以根据登记的信息对机动车进行查找,机动车发生变化是需要变更登记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去咨询的相关。
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机动车在生活中很常见,这也是很多家庭中必备的出行工具。但是对于购买了机动车的人也有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此时就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规定,不过很多人不知道具体的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这关系到手续的办理需要大家了解清楚,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二、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
1、凭所需资料到导办台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缴纳办证工本费;
3、到查验岗申请查验车辆;
4、到叫号处取号,并到等候区等候窗口叫号;
5、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三、湖北机动车变更登记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含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7、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收存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8、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9、《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属于为本单位代办的,属出示代办人的工作证明(代理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以示负责,下同);
11、机动车标准照片2张;
12、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注册要提供审批手续及控购证明,大型客运车辆需提供准购证明,W号牌需提供审批表。
因此,当满足了上述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这对于原车主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毕竟完成手续办理后车辆就会在他人的名下,这涉及到机动车变更就意味着与财产相关大家最好得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