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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驾驶证查询方式(来宾市驾驶证查询)

更新时间:2023-06-22 02:52:15作者:未知

来宾驾驶证查询方式(来宾市驾驶证查询)

来宾驾驶证查询方式

对于来宾驾驶证查询方式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来宾驾驶证扣分查询:

温馨提示:

请输入驾驶证号码、驾驶员姓名和验证码,以便正确查询!

交通违章查询:

温馨提示:

车主在查询爱车交通违章记录时,请正确输入车牌号码。查询数据仅供参考,请以交警部门提供数据为准。若有违章记录显示,建议车主赶紧到交警部门办理,以免产生滞纳金。

来宾驾驶证办理进度可到车管所查询:

来宾车管所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华路

来宾车管所电话:0772-4288331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来宾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华路

联系电话:0772-4288331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来宾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在广西来宾地区办理驾驶证年检手续,一般是驾驶员本人带好相关的材料,向车辆管理局申请这个业务,不能在网上预约,在申请之后一般一天之内完成。那么来宾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什么规定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来宾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驾驶证审验教育记录表。

二、来宾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条件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三、来宾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年检的时候,一般由驾驶员本人带好申请书和驾驶证审验教育记录表,在规定时间之内向车辆管理局申报,申报过程中不提供任何的费用。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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