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通过年检网上该怎么查 怎样查企业年检是否成功
2023-06-23
更新时间:2023-06-23 06:49:47作者:未知
汽车保险的险种包括哪些项目
汽车保险的险种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
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这里强调的是"他人",也就是第三方。保险公司所负的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中是这样规定的: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二、全车盗抢险
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经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或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及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三、车上责任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额内计算赔偿。
四、无过失责任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车辆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给予赔偿。
五、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指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六、玻璃单独破碎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七、车辆停驶损失险
指投保存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与被保险人约定的赔偿天数和日赔偿额进行赔付。
八、自然损失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十、不计免赔特约保险
指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责任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汽车保险的险种
很多司机开了很多年的车,但是对汽车保险险种了解的比较少。怎样才能买到适合自己的汽车保险险种呢?提醒大家购买汽车保险,首先需要详细了解汽车保险险种,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合适的险种。汽车保险险种简介1.交强险交强险是强制险,汽车上路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汽车保险的险种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汽车保险险种简介
1.交强险
交强险是强制险,汽车上路前必须购买,但是只购买交强险,保障远远是不够的。
2.商业三责险
保额至少50万以上,一般50万到100万,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进行购买,保险金额主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车上人员也需要买一些,驾驶人2万,乘车人1万起步,通常每座保10万,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
3.车损险
车损险主要责任是理赔自己的车辆,必须买,并且需足额投保。购买车损险以后在购买其它产品。
4.附加险
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自燃、涉水险需根据车辆使用环境进行购买。
以上汽车保险险种购买完成后,如果车辆还有什么需求,可根据自己需求进行选择。
车辆保险理赔标准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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