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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从事故发生日计算吗)

更新时间:2023-07-26 23:06:40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从事故发生日计算吗)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一项重要的费用。这笔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残疾赔偿金的总额。

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上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超出理赔范围怎么办

当所需的赔偿超过总责任限额或分项目限额的,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伤亡、财产损失的金额经常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超出部分承担如下:

第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第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第三、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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