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选举“奇观”,侯友宜、赖清德、柯文哲“做到了”丨台湾一周
2023-06-12
更新时间:2023-06-12 13:00:43作者:佚名
对于婚前房子婚后卖掉离婚时的处理,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的判决。这些地区的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只能参照当地的规定进行判断。如果婚前买的房子不卖,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旦出售,不同的法院对它是否成为共同财产有不同的看法。目前有的案例判决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有的案例判决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