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朱堂派出所电话(罗山县朱堂乡政府网)
2023-09-04
更新时间:2023-09-04 22:49:52作者:佚名
在城市快速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