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清政府设立的综理洋务的中央机关是
2024-04-29
更新时间:2024-04-29 15:20:12作者:未知
1、忌讳婚嫁等喜庆之事
古代人很重视婚丧嫁娶,讲究婚嫁等喜事一定要吉利,都要讨个好兆头。
清明期间,家家都要上坟扫墓祭祖;远在他乡的子女,也要在路口为先人烧纸钱。人们的脸上多是忧伤、思念。这样的气氛,是很不适宜举行婚嫁等喜事的。
2、不宜大规模洗涤
旧时习俗认为,逝去的亡魂,只有在清明节期间,趁着这万物复苏的时候,才能出来洗涤、晾晒衣服、被褥。所以,河边、溪边、井边、泉水旁,都有亡灵在洗涤、晾晒。
所以,活着的人,要给逝去的人机会、地方,别和他们抢地方、抢水,让他们好好的清洗。
3、不宜大动烟火
清明又叫寒食节,相传,最早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对自己有恩,却被自己错误决策烧死的介子推,就下令将放火烧山的那天定为寒食节,晓谕全国,每年这天禁动烟火,只能吃以前做好的饭菜。
随着时代变迁,虽然禁动烟火的禁令废除了。但人们出于对义士介子推的尊崇,还是将寒食节的习俗延续了下来,一般都会在清明节前准备好食品,尽量避免在在清明节这天大肆吃喝。
4、不宜庆生祝寿
瓜熟蒂落,新生命的诞生是不以日子好坏,节日与否而改变的。但清明节这天出生的人,一般不会在这天庆生祝寿,而是会提前或者推后,避开清明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