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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电动车的牌照是否需要定期更换(宿迁市电动车牌照)

更新时间:2023-11-01 13:19:51作者:佚名

宿迁电动车的牌照是否需要定期更换(宿迁市电动车牌照)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的规定:依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电动车号牌,除了车辆办理转移过户登记,原号牌要收回,换发新的号牌以外,不需要定期更换号牌

  电动车年限:

  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所有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强制注销,并按照登记的联系方式告知所有人

  上牌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另需携带车辆到现场

  拓展阅读:

  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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