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怎么办?
2024-02-29
更新时间:2024-02-29 17:33:33作者:佚名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标准
一、缴存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
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的人员。
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在单位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及在本市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可按照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