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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办理的事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6-07 13:35:27作者:未知

南京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办理的事项有哪些

  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对以下事项应当受理,调查核实后办理:

  (一)非婚生新生儿出生登记;

  (二)家庭户分户申报;

  (三)公民加入外国籍、出境定居和未按规定主动注销的户口注销;

  (四)恢复户口(不包括外籍华人入籍,华侨、港澳台居民回国定居,华侨原籍恢复户口,监外执行、刑满释放异地恢复,漏登、漏录、数据丢失、错误注销)申报;

  (五)符合本规定第一百零五条情形的社区户市内移入;

  (六)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或者肄业的户口迁移;

  (七)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的姓名变更;

  (八)曾用名的增加。

  》》南京户口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规定

本文标签: 户口  华侨  公民  外国籍  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