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延期签注网上办理注意事项
2023-08-11
更新时间:2023-08-11 17:10:41作者:未知
》》》东莞居住证延期签注办理对象
签注对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的持证人。
注意事项
1、居住登记信息有效,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后,居住地址不变,予以办理居住证签注。
2、属于居住地址镇区内变更的,不予签注,按变更更正登记项目业务办理,并变更(擦写)居住证居住地址和有效期限。属于居住地址跨市变动的,不予签注,需重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3、属于经核查或经申报已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不予签注,告知其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如果居住登记注销超过半年或在其他地市申领了居住证的,需再次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
4、关于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除以上人员可申请代办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办理。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