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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收养小孩入户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3-11-07 21:20:29作者:佚名

汕尾收养小孩入户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公民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已登记户口的小孩,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办理对象

  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已收养登记户口的小孩,由收养人办理。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标签: 收养人  户口  小孩  申请人  社会福利